写这封信时,林徽因才16岁,小才女的气息已经露出端倪。当时,她与父亲林长民一起在伦敦游历(1920年),和徐志摩的感情火花也正是在那里擦燃。当时,林徽因已与梁思成订婚,徐志摩已与张幼仪育有孩子,分手,对他们来说是最理智的选择。徐志摩曾感慨:得之,我幸;不得,我命。

1920年林徽因在伦敦寓所壁炉旁阅读
对徐志摩而言,这是一封残酷的分手信。然而,对林徽因来讲,又何尝不残酷呢。“你们走后我哭了一个通宵,多半是为了她”。但在信中的最后,欲走还留的林徽因也不得不承认自己“拖泥带水”,“走了,可我又真的走了吗?我又真的收回留在您生命里一切吗?又真的奉还了您留在我生命里的一切吗?我们还会重逢吗?还会继续那残断的梦吗?”

1920年随父到欧洲旅行,在伦敦的公园中

1920年,去伦敦的海船上

1920年,与父亲林长民在伦敦
来源丨我们爱历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