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睡在豌豆上》在线阅读试读|郑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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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能找到回家的路吗

  我的手心有块疤,不大。

  两岁半时,我家住在东北的老平房里,大雪能封门的那种,胡同里一户挨一户。夏天热闹,男人们夜里凑群下棋、打牌、喝冰啤酒,小孩子们就绕在身边乱窜。

  我爸在某晚做了一件很隔路的事:他不跟人打牌,自己打铁——光着膀子,手握锤子,脚下不停地踩鼓风机的踏板,阵风呼哧呼哧地响,吹得铁块忽明忽暗,像闪烁的星。我幼时对发光体痴迷,他一扭头的工夫,我伸手一抓,手被烧红的铁烫得嗞嗞冒烟,尖嚎声划破夜空。

  烫伤我的,是一块银。我爸打了一对耳环,送给我妈。

  爸妈结婚时两家都很困难,婚宴只有一桌,嫁妆就一对耳环,我妈喝多了还弄丢一只。婚后两年,家里仍没。有一天,我爸发现墙上的老苏联挂钟上有层质地极好的包银,便突发奇想,撬下来熔成块,再亲手一点点敲打成耳环。

  他是个没情趣的人。改革开放,下海赚到钱那几年,他都是将钱直接给我妈,就是没亲自给我妈买过东西。他说自己没审美,不懂什么叫好看。他打的那对耳环,就是俩大圆圈,像西游记里女儿国国王戴的。我妈也没换过,戴了整整二十年。二十年里,他让全家从平房搬上老楼房,几年后又搬进新一点、大一点的三居室。

  第一个老楼的套间,37平方米,我住了七年,童年最快乐的时光都安放在那里了。套间在六楼,夏天晚上我往往玩得太晚,回家已经天黑。我怕黑。当年老楼还没装声控灯,上楼前,我会先朝六楼的窗户大喊两声“妈”,见我妈探出头来摆手,我才冲进黑漆漆的楼道,一进去就能听到邈远的回音:

  到几楼啦?

  二楼!

  现在到几楼啦?

  四楼!

  四楼上五楼的转弯处,台阶上已可见光。

  那几年的晚上,我爸常在外应酬,半夜才回来,关门声很轻。又过了几年,我们搬进了大一点的房子,他的关门声彻底没了,人去了南方闯荡,后又出国,再回到家已是两年后。

  他回家那天,除了我妈,没人知道他被朋友骗光了钱。我只记得出租车停到家门口,我跟我妈下楼迎接,我爸一把抱住了我妈。多年后,目睹过这一幕的我才幡然醒悟,那绝非那个男人的常态,他本是跟浪漫绝缘的人。

  我妈只说了一句:还能找到家就好。

  他成长的环境是“书香门第”的反义词:自幼混社会,狐朋狗友,烟酒不离身,光身上的疤就上百处。后来他跟俗世的很多男人一样,犯了世俗的错误。但这个家并未因此崩坏,我妈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,一切平静地过渡了。只是房子没有再变得更大,我妈的耳环也一直没换过。

  我到青春期,跟他的话更少了,除了周末要生活费,平日住校连个电话也不打。他总是照我开口的数目多给,花不了我就攒着,给当时喜欢的女生买礼物。这方面我倒是遗传他,都没创意,无非是项链、手链,还多是男女配对的两件,土。

  我还记得,当时能负担起最好的是石头记。

  大学离家远,我爸一次给我整年的生活费让我自由支配,我便买得起施华洛世奇,再后来是Tiffany最便宜的那款纯银对戒。

  转眼大三,奥运会结束后的那年冬天,他被查出癌症晚期,只剩两个月。

  我办了休学,回家专心陪他走完最后的日子。

  头一个月,我们昼夜不停地说话,多过之前二十年的总和。后一个月,他不够气力说话了,时睡时醒,身体再也无法自由行动。最后半个月,他对我说,我要回家。这里的墙太白了,我不喜欢。

  他在家过了最后一个年。那年春晚小沈阳首秀,说“这个真没有”那句时,他卧在床上笑了三声。大年初三,他陷入昏迷,经常无意识地呼喊,都是阴一半阳一半的话。他嚷得频率最高的一句是:放我回家。大年初五,他安静了半日,到晚上平静地走了。我一直在他身边。

  送葬在外地,一处佛教信众的私人道场。三天里过程很曲折,万事由我妈二十年的老友、一位虔诚的居士妥当安排,我跟我妈都信任她。除我们三人外,其他在场者是素昧平生的三百位居士,他们齐声诵经,场面壮观祥和。

  火化前,我问:为什么他总嚷着要回家?

  居士:想家。

  我:他以后还能回家吗?

  居士:只要他想。

  我:以后再搬家,他不会迷路吗?

  居士:留件最熟悉的东西给他,他就能找到。

  后悔自己说这些,大家都沉默了。二十年,最熟悉的还能剩什么。

  我妈从始至终静静的。她摘下耳朵上那对大圆圈,交到我手上。

  我把两只耳环放进他的两只手掌,攥紧。一个人推他进了火化间,谁都没看到我哭。

  某一刻,我突然想,不如成家吧。

  休学一年后,我回到大学。朋友们都忙毕业,我不急,我想着买个什么戒指好。从那年开始,我决意自力更生,不再要家里的钱,无关逞强,就算是对他的交代。

  自然买不起Tiffany了,我买回了最挥霍那几年里曾不齿、认为是属于中学孩子的施华洛世奇。当时的那个人打开来看,睫毛下闪过某种东西,那种东西跟我隔着很长一段距离。

  我很知趣,却又免不了落俗,一瞬间又觉得该去赚钱了,开始钻研创业的点子,有的胎死腹中,有的半路夭折,事实证明我不是那块料。倒也无所谓,有所谓的是,一些东西做了陪葬——我再不想写东西了。我觉得周遭一切都无趣,于是夜蒲,酗酒,昏天黑地,很快花光最后的钱。期末考试临近,我递交了退学申请。

  我打电话说,我退学了。

  我妈说,那就回家吧。

  我回到家,闷在家里不爱出门。

  我妈问,真的不写了吗?我说嗯。

  我妈问,真的甘心吗?我说嗯。

  我妈说,那就出门走走吧。

  多年来,每一次不知该去哪里时,我都会不由自主地走回最初的那栋六层楼。我喝了酒,又是晚上,楼道太黑了,我不敢上去看,就在楼道口坐下,突然哭出来,却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。哭声大起来,楼道一瞬间亮了,原来这么多年早装了声控灯,可那种光始终不够自然。

  我好像听见回音:

  到几楼啦?

  我这是到几楼了,我真的不知道了。

  我迷路了。

  这不是那嚷着要回家的男人想回的家,也不是我怕黑时最需要的光,因为这儿没有为你留着的门。除了回家,我还能去哪儿呢。

  路那么长,有人走快了,这是没办法的事。你有权悲伤,但你必须自求多福,必须找到回家的路。终有一天你会发现,这条路是个圈。你最需要的,不是路上捡来的,而是原地不动的。人生有时需要兜圈子,很多事只有从弯路走来才会明白:你在乎谁,你说了算。谁在乎你,你说了不算,时间说了算。

  那个漫长的夏天过去,阴差阳错地又回到学校,花掉了比别人多两年的时间。那多出的两年里,我完成了一本书,献给那个迷过路的男人。

  去年的一天,我莫名其妙地收到一笔稿费,根本忘记了是在哪本东西上写了篇什么。刚好第二天要飞回家过年,心想买点什么带回去呢。

  买对耳环吧。

《睡在碗豆上》封面

 

  你愿意跟我玩吗

  八岁那年暑假,我被关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写毛笔字,每天八小时。全天由我姥姥监管,晚上我妈回家检查。

  小区是三栋并排的老楼,分隔出前后两个院子,我家住中间那栋。小区民风彪悍,两个院子的孩子痴迷互殴。低龄儿童打群架,拼的是谁人多、发育快。占上风的一伙儿几乎不用动手,单靠自信的眼神就把对方杀死了。因此战场上常常是秒杀,但前期统战工作却要花上一个礼拜。

  前楼孩子属于前院,后楼孩子属于后院,无可厚非。但中间楼只有一个我。

  礼拜一,前院军师给我三块大白兔,利诱。

  礼拜二,后院护法硬要借给我小霸王,笼络。

  礼拜三,前院大将军放话要揍我,劝降。

  礼拜四,后院总司令给我两块钱,收买。

  礼拜五,开战前夕,糖也吃了,钱也花了,我还没站好队。

  开战当天,清早,我趴在后阳台上偷懒,望着远方的云发呆。我家住六楼,云离我比别人更近。云望够了,我习惯性地踮起脚,俯视后院的孩子玩耍。一个从未见过的小姑娘突兀地出现,独自蹲在楼下的花坛里挖着花窖。她的头发又长又黑,扎着辫子,白裙拖地。

  我急于见她的样子,顺手掰下我姥姥在阳台上晾的一瓣蒜,丢落她身旁,她猛然抬头,隔着六层楼的高度,直直地仰望着我。

  我立即下定决心,给后院总司令家打了电话。我坚信,这就是宿命的抉择。

  她的花窖越挖越深,小小的身影逐渐被墙根遮盖,我快看不见她了,于是搬来凳子站上去,半个身子探出窗户,还是见不到完整的她,干脆将一条腿跨出窗框,冷不防被一只大手迅猛拿下,臀部遭受连续重击。姥姥把我按在地上边揍边哭喊:小兔崽子你不要命啦!

  强忍臀部剧痛,我只写了七个小时字,作业没完成,就趁撒尿的工夫偷跑下楼。我在电话里答应了后院总司令会准时参战,他一定以为我是为了那两块钱。

  血色烂漫的夕阳下,后院集结的人数多过前院一半,胜负已分。

  我站在阵地中央,寻找她的身影。无获。

  前院不战自溃,后院欢呼庆功。散场。

  只有我一个人落寞地往家走,前院的孩子一早埋伏在我家楼道里堵截,挨了一顿痛揍。

  回到家,我妈袖子已撸好,又是一顿揍。

  臀部火辣辣的一天。

  第二天清早,我又冒死爬上后阳台,不见她。

  第三天、第四天,还是不见。

  第五天,我突发奇想跑到前窗观望,竟见她一个人在前院跳皮筋。

  我的心跳飞快,不顾再次被前院小伙伴狂殴的危险冲下楼,跑到她面前,问:你愿意跟我玩吗?

  她白了我一眼,收起皮筋跑掉了。

  于是我每天在前后院轮番等她,却再没见过她。终于有一天,谣言四起,前院说我是后院的间谍,后院说我是前院的奸细,我成了双方的叛徒,被全世界封杀。

  孤立无援后,我整个暑假都没再见到她。

  开学前一晚,我心中升腾起一股不甘与愤恨——我为你一天之内挨了三顿揍,还险些坠楼身亡,你凭什么连跟我一起玩都不愿意?愤恨之下,我趁夜色找到她埋的花窖,掘开土,踢飞玻璃,踩烂鲜花,扬长而去。我想,等她见到了,应该会伤心吧。

  渐渐地,花窖被我忘了,她也被我忘了。又过了几年,我搬离了那个家。

  多年后,我始终怀念在那里度过的童年,每年都回去走走。

  我跟小区里唯一还有联系的孩子就是后院总司令。他从未搬离那里,中专毕业后就在小区隔壁的市场开了一家熟食店,生意兴隆。小女孩,成了她的老婆。两人在孩子出世后,又开了一家火锅店,生意更兴隆。去年过年,我光顾过。聊起模糊的童年,我终于忍不住提起困扰我多年的疑问。

  我问她,你小时候到底住前院还是后院?

  她说,我是隔壁小区的。

  日。

  她问我,花窖是你毁的吗?

  我反问,你怎么知道?

  埋花窖那天只有你看到了啊。她笑着说,你小时候咋那么缺德,害我哭了好几天。

  我不知该从何说起。于是说,呵呵,不懂事。

  你为她翻山越岭,你为她上天入地,你为她出生入死。当你费尽心机地出现在她面前,她却费解地问:咦,你怎么在这儿?

  原来,从来都不存在凭什么。再回想起自己当年为那个人做过的事,猛然惊醒,很多事,其实只是为了自己。你不过是斟满了两杯酒,跟对方说声,我干了,你随意。

  付出,不是索求回报的筹码。甘愿,只是喜欢一个人的前提。

  那晚大雪,火锅吃得很畅爽。总司令的酱猪蹄是一绝,我揣了两只大的走。出门路过后院,花坛早被拆毁,当年她埋花窖的地方没了踪影,就像小时候很多模棱两可的记忆,跟刚刚踩过又被大雪覆盖的脚印。